近日,梁某由于急需用钱,便考虑网上贷款事宜,然而,贷款没办成,却成了“帮信”嫌犯。
梁某在某平台刷到一条可以办理贷款的广告,该广告瞬间抓住了梁某的心,因为他最近正在考虑贷款事宜,随即添加了对方联系方式。在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后,梁某被告知只需将自己的银行卡、手机卡邮递到指定地点,即可足不出户办理贷款,并且一个星期左右贷款就能办下来,但是要收取35%的点位费,其中有20%的点位费是给银行的,另外15%的点位费是他们收,贷款办好后梁某会接到电话通知。急需用钱的梁某听到可以放款就急忙答应了对方的条件,并按照对方的要求,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银行卡、电话卡等邮寄过去并提供了银行卡密码。几天后,梁某并没有接到贷款到账的电话通知,而是收到了很多短信,里面显示的全是大额资金转进转出的信息。此时,梁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,但为时已晚。公安局民警在侦办一起诈骗案件时发现,梁某名下的银行卡流水异常,10月24日,民警将梁某抓获归案。经查,梁某的银行卡被对方用于收取、转移诈骗资金,涉案资金流水达50余万元,其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醒:办理贷款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,不要轻信网上的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承诺的高额低息贷款,也不要在任何不信任的网站或是社交软件中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、银行卡号和密码,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。更不能将自己的手机卡、个人银行卡、对公账户及结算卡,以及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、出借、出售,或帮犯罪分子收钱,否则将可能构成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。